作者: 分類: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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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男友因為體力不支倒在我的腳上,旁人急忙的幫忙叫了救護車,於是我陪著他坐著救護車到了醫院,我說出他的生日、病史、順便從包包裡拿出他的健保卡,一切都那麼的自然,當護士問起我是誰的時候,我..我其實誰也不是耶,我已經聯絡他的家人了,我回答著,在等待醫生看診的時候,我反覆思索著等等見到他素未謀面的爸爸之後,(我曾經莫名其妙見過他媽媽,還被要了電話,而我也傻傻地給了)我該如何面對他爸,我們會不會因為他爸反對從此之後就再也無法見面,我們還有很多夢想沒有完成啊,何況當初,是你一個異男大聲地在路上喊著你不能沒有我,我們還在上帝前誓約,我也曾經因為找不到工作很軟弱的在圖書館門口大哭,害你不知所措,不知不覺我的手反覆一直在摸著他的頭,然後護士抽血,哄著他抽血,一切都好自然,不知不覺,原來我們都不能沒有彼此..希望有一天當其他人問起我是誰的時候,我能勇敢回答我是你的另一半
[Not answe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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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是一切希望的開始]
(以下為真人真事,來自於自己的人生際遇!)
(長文慎入!)大家好,我叫廷蜥!台北市內湖高中畢業校友,
我是一名同志,同時,我曾經也是一名街友,
我也是一名家暴受害者及精障者家屬!從小,就和其他絕大多數的人一樣,出生於一個異性戀家庭。
有爸爸、媽媽、和一個姐姐,
但是,從我有記憶開始,每天在家裡會看到的畫面,不是大家所想像的和樂融融的場景,而是,一復一日,母親一直在毆打著爸爸!母親一直認為爸爸有外遇,而爸爸,就這樣一直受到母親的打罵,直至去世當天。有時候,我和姐姐也會一起被打,被趕出家裡,和爸爸一起窩在住家的頂樓過夜!爸爸也為了我與姐姐的生活,所有打罵都忍了下來。我的母親,是一名家庭主婦。
我的爸爸,原是一名國營企業的員工,
但不為人知的是,母親疑似從小就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當時的社會氛圍又偏保守,讓外公、外婆及爸爸與我們都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說起來我們也必須負一些責任!)爸爸去世後,母親的病症持續加劇,整天說要找工作,但卻無任何作為。
於是,終究無法負擔當時的房租,我們就這樣被趕了出來,開始了長達四年多的流浪生活!在當街友的那四年,我過著沒有任何明天的生活!整天都穿的破破爛爛,甚少洗澡,甚至還吃過廚餘過日。而母親,卻一直利用各種理由,婉拒來自任何一方的援助,拿著我和姐姐利用助學貸款的錢過活,也沒有積極的找房子,簡言之,母親完全沒有任何想要讓生活安定的想法。也是在當時,因緣機會下,我認識了我男友!
在一開始的時候,因為我身上身無分文的關係,男友幫了我很多,買衣服、買鞋子、辦理健保加保,甚至與我拜訪了很多人,討論我的處境與解決方式,最後,我們也一起向我母親申請了保護令,以及陪我重回台大校園與學業。
我真的無法想像,當時如果只有我自己一個人的話是如何撐過那段每日早上一踏出社區門口就被我母親精神騷擾的日子,在這很長的時間裡,我男友都一直幫助我、為我打氣。就這樣,我自己的生活慢慢地回復,慢慢的,又開始學會笑了!前年,母親與姐姐因為長期流浪及精神不穩的關係,送進了療養院。在那段時間,男友更不離不棄的陪著我,一起和我及社工討論,一起陪著姐姐慢慢復原,直到現在!
我與男友交往了快四年,從我進入台大到畢業,一直到我現在服役。從一開始不熟悉彼此,慢慢磨合,到了現在每天過著與其他家庭相同的日子。每天早上一起起床、晚上一起吃晚餐、睡前一起相互擁抱、說著彼此今天發生的事,很平凡,但也很幸福!男友的家人也對我很好,讓我一起參加男友家族的聚餐、掃墓及祭祀,就連除夕吃年夜飯都一起吃,讓我重新感受到了家的溫暖!
現在男友的媽媽每次向外人介紹我的時候都會說:“他是我另一個兒子!”
真的讓我好感動!(哈哈,話題好像扯遠了!)
上週上班到一半,同事突然問我:
“你什麼時候發現你喜歡男生的啊?”
同事說他的生活都很單純,我是他人生中身邊第一個碰到的同志!
同事問:那你男友很愛你嗎?
“愛!”
“那你愛你男友嗎?”
“當然愛啊,而且我希望能有一個家!”其實說句實話,我是從國中開始才發現自己對男生有感覺。在國小的時候,我也喜歡過女生,但是現在感覺那時喜歡女生就只是純粹上的喜歡,一起玩、一起放學回家等等的。也因為當時的教育都在說男生應該要喜歡女生,所以剛發現自己性向的時候我真的感覺到自己好矛盾!還記得高中第一次被母親發現我手機裡有同志的影片時,母親對我說了一句:你不要像那些不三不四的人一樣搞那些同性戀!
那個當下,我真的很難過!
爸爸過世後,我也曾經告訴自己,要像個別人口中的正常人一樣喜歡女生!
但是,每次看到心儀的男生還是想談戀愛,我就是對女生沒有任何愛情上的情愫存在!
我自己也在研究所的時候才慢慢釋懷,勇敢地做自己!也許同志是天生的,也或許性向是種光譜,但不論是什麼,只要是契合的愛,我們都應該支持!也真的很幸運自己週遭的人都很能接受我的性向,我全部家人(長輩及同輩)及親戚也除我母親外全部支持!同事也說這次的公投他也會支持婚姻平權,一部份是因為我,一方面也是覺得不分異性戀及同性戀,本來就不應該限制別人的自由!
不論你的性別,年齡,種族,信仰,性向為何,不管你相信的是基督,天主,佛教,道教,或其他宗教,我相信每一位神祇,最初的本心都是美好的!
對於那些反對的聲音,請先想一想,我們沒有傷害到任何人!我們活的正正當當,不偷不搶!我們就跟你們一樣,那些你們不喜歡的事情,如:家暴,強姦,亂倫,濫交,毒品…我們也一樣不喜歡,這不會因性向不同而有所差異,而會做這些讓我們不喜歡的事也是不分性向的發生!
我們只是想在法律面前,在每個人的面前,有一個面對婚姻的“選擇權”!
也或許有同志本來就不想結婚,但是也請你們給他們“要”與“不要”的權利!也許信仰教義是一回事,但也請先放下您原本在教義上的執著,先靜靜地想一想,您反對的理由或恐懼的地方是什麼?我們雙方更可以好好討論,當然,您還是可以反對,我們也一樣尊重您反對的自由,因為這就是我們國家民主的可貴!我們也不會因為您的意見與我們不一樣而做出什麼,我們只期待,我們能放下對彼此的成見,好好地為整個社會做出共獻!對於我們這些同志,我們只想擁有一個組成家庭的權利!走過了家暴、流浪、精障的人生歷程,感覺我的人生經驗好像豐富了許多!男友有時總笑我:世界上有很多常人不會發生的事都發生在我身上了!
我想說的是,不論是異性戀或是同性戀者,會讓家庭發生不幸悲劇的,不是性向本身,而是一個人自己對另一半該有的德行跟忠貞!
我很高興我是個同志,因為我能看到更多的愛!我也希望社會中每個人,不分性別性向,都能過好的生活,有好的未來!#支持婚姻平權
#11月24日請投2好3壞[Not answe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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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我不寫稿了,只鼓勵大家都去聽,聽一次,你就懂我為什麼想撒筆不寫了。
反同的愛家公投團體都是老生重談,可以麻煩你們不要疏於怠惰,把昨天的論述用在今天的辯論會裡,而且連手板都不換另個,可以花點心力在建立論述的上面好嗎?
這影片推薦給昨天,在第十一案目睹喬汝姐姐被曾獻瑩狠虐而想哭的人看,法律白話文的王鼎棫,就是今天為我們進行絕地復仇的超級戰神,想看老狐狸曾獻瑩被虐的絕對不能錯過!!!
王鼎棫用他所擅長的,結構嚴謹且具備脈絡的敘事技巧,在第一回合打出了個絕佳好牌,說出當初為什麼會有性平教育的成立?以及性平教育裡的同志教育到底在教什麼?然後針對性別光譜的教育意涵做出了正確的解釋。再總結目前的教育政策,是由國家教育研究院的諸多專家學者去審定,怎麼可輕易以歧視所羅織的民粹,去推翻專業嚴謹的科學證據。
輪到曾獻瑩發言,曾獻瑩就又說他在抹黑,把別人沒說過的話塞進別人嘴巴裡。然後又繼續他的跳針論述,內容完全跟昨天第十一案的辯論會一模一樣,反同拜託你們加油好嗎?可以給我們新的論述取信大眾好嗎?除了針對王鼎棫有攻擊性的語言出現以外,也呼籲大家可以不浪費時間的快轉跳過。
這時輪到戰神發言,只見戰神冷笑了番(瞬間好像看到HOW哥)後說,我方都是拿著事實證據與專業的主流科學進行說理,反方卻在辯論會上指控我們所有的科學與證據都是抹黑,在這裡我必須呼籲所有的支持者,我們必須持續對話,並衝刺五百萬的票數,請大家不要放棄進行對話。在那一刻我真瞬間覺得鼎棫哥哥他真的,超,級,帥!!!
甚至後面講,根據主流文獻指出孩子性別認同在五歲就已發展完成,性傾向則可能因先天與後天因素複雜交織甚至潛藏在我們的基因裡,到底是哪來的說詞能夠說同志教育會讓人變同志,隨後更嚴厲質問對方「請不要再說我們抹黑了,我們在討論科學證據的時候,你們提出了什麼東西?」幹,鼎棫哥哥使出了連環巴掌,效果超群,打臉打的啪啪啪超級響OQ
然後曾獻瑩又在他的回合說,你沒有孕育子女你不懂,但昨天莊喬汝說我也有孩子,對孩子的教育充滿關心,曾獻瑩用同樣的語句再回「我身為人父擔憂的絕對不會比你少」無論如何都是你最懂啦幹,而且是只有我會覺得他對喬汝說的這句話充滿父權的壓迫嗎?人父比人母還要懂,整個超沒性平意識的語句都說得出來,真誇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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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案的正方同時也為第十四案的反方- 愛家公投支持者曾品傑先生,在這兩場辯論會裡都用同樣的講稿論述,甚至兩場辯論會都拿同樣批次的看板示眾,面對另一方的陳述後在己方回合再次不斷的跳針鬼打牆。
曾品傑先生最主要論述,從他在第十二場的正方辯詞首要言之「婚姻家庭不是少數政治人物決定,也不是少數司法菁英決定,婚姻家庭是全民決定」然後指稱法律有許多針對男女性別的生理用語好比夫妻,去性別化改稱配偶都破壞人倫秩序與無視台灣得文化底蘊,還說起「女婿是女的,兒媳是男的,舅媽是男的,都會造成人民的不便」
除了不斷混淆法律與日常用語的使用,曾品傑過程也都拿起一個又一個自製看板(多到都要蹲在講台底下翻找看板延遲超久,手語翻譯員都在等他發言啊XD),試圖斷章取義取意解讀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文,以自圓其說。
伴侶盟的許秀雯在這部分相當犀利,開頭即問曾品傑,在開始進行議題討論前都必須先釐清,他個人究竟是以教友身分,還是法學專業身分? 為什麼他曾公開宣揚基督法學人,當法律專業與聖經價值相互牴觸與不合時,應選擇聖經價值呢? 為此,他的法學專業素養確實還仍然存在的嗎?
隨後提及在美國曾經女性不能當律師,因為當時Lawyer這個詞彙被認為是屬於男人的,如今在台灣同性戀者不能結婚,卻也被特定宗教團體認定,因為婚姻這個詞彙是屬於異性戀的。
2001年,荷蘭阿姆斯特丹為什麼選擇在午夜零一秒的時候舉辦婚禮呢? 因為在那一秒裡同性婚姻的法律生效了,而荷蘭的同志連一秒鐘的平等都不想再等了。以祈家威先生為例,1986年就挺身而出督促政府必須立法保障同性別兩人的婚姻自由,如今三十多年過去讓她不禁想問,一個人究竟還有幾個三十年呢?
段宜康則問,如果現在還有人問,為何我們要保障女性投票權? 為何我們要允許跨種族通婚? 現在來看都是相當荒謬。宜康更是和大眾聲明,上網即可觀看下一代幸福聯盟的官網明言,他們堅守一男一女「正常的」兩性關係,以讓孩子健全長大的相關文字。而這些言論自始至終,都在指責同性戀這少數族群是不正常的,藉用歧視的手法進而隔離他們。面對反同總是拿生育作為婚姻價值的論述,也拿起認定同性婚姻人權的先進國家與其他國家相對比,數據顯示前者生育率更是遠大於後者。
段宜康提及在立法院準備依釋字第748釋憲案修民法時,有人以民法是神聖不能更易的理據為由去阻擋,講得好像它就是聖經一般,但當民法創建初始至今刪修更迭不斷,如果民法不曾被修改,太太結婚後都被規定要跟隨丈夫的居住,以冠夫性為原則,不冠則為例外,所有財產都被登記在丈夫名下,2002年才被修整,為的就是讓法制得以與時俱進。
覺得段宜康在這過程更嗆的是「我們這位大教授竟然說法律用語改,日常稱謂也都要跟著改,我狠狠嚇一跳,怎麼教授也會騙人啊,我們都說候選人會騙人,怎麼教授也會騙人啊,我今天算開了眼界啊」當說配偶這個稱謂這個關係是我專屬,夫妻家庭是我專屬的,婚姻是我專屬的,是一男一女所擁有的,這一切都比美國種族隔離都還要惡劣。
這兩場辯論會,許秀雯與段宜康的辯詞真的很精采,論述說理明晰且相當溫柔,說之以情動之以理,真心推薦不容錯過。而在趕期中考K書的大學生們,愛家公投代表人真的太懶惰,同樣講稿一字不差的語句連用兩場,所以看過第十二案曾品傑正方論述,第十四案的反方論述真的能夠跳過避免浪費時間。
#公投辯論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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