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櫃台大8143
「我好愛你。」
這篇續集應該是一年半前的貼文後續。後來的我,回去再看看那些我曾經寫過的文字,總覺得要在寫一篇文章,給曾經有在關注我的夥伴。這句話是在學期末的時候,那位男孩對我說的話,但那男孩不是真正的愛我。一年半了,我曾經死心踏地的對除了他以外的事物毫無所求,可能現在也是吧。
那段日子不斷酗酒,每天晚上回家就是一直把自己灌醉,嘗試麻木自己,不被任何意識所侵擾。對此我付出了極大的代價,不只是每天早上起床帶來的宿醉,更是因為失去對自我控制而傷害到許多人,尤其是以前還願意陪伴、默默守護我的朋友。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當我不斷咒罵這個世界的同時,還開始批評那時的好閨密,說他跟他家庭的關係如何等。這大概直接踩到他的底線,他直說別以為酒精可以當作宣洩憂鬱在他身上的藉口,說我只是自以為是、不懂尊重的人。
是啊,完全沒有錯,我一直以來最不想要成為和我母親一樣的人,卻仍然躲不過基因的喧賓奪主。那天晚上,我一直睡不著,我喝了再多的酒都沒有辦法醉,甚至還吃了一粒管三的安眠藥也無法入睡。一直到五點多,我決定別喝了,看書吧,因為那天是期中考。最後我全身酒氣的去考了早九跟下午的考試,考完直接去上班。也許,我是因為太想為自己的人生負責,才會落得如此。之後為了彌補我對那位朋友的愧疚,我下定決心不再跟任何人有太深的來往了,也絕對不再跟任何人提起心事,晚上自譴娛樂、寫寫文章發悶騷就好。
但生活完全沒有改善,這一路太孤獨了。我嘗試不去想那位男孩,把所有的愛都灌注到他人身上,卻如手握著沙。
其中一位是我以前的國文老師,如果有在看這裡發文的也許注意過,或質疑我其實根本不夠愛一個人。這些聲音我都接受,包括為什麼對男還動了情,卻仍和當時的女友交往。畢竟雖然大家常說「感情沒有對錯」,但於我而言是錯的徹底,因為我根本不懂得如何拿捏情感、慾望總是過剩。那時的我只尋求一個愛的出口,而我看見的是那位國文老師,於是全力地向前衝刺。我跟她約出來吃飯敘舊,談到感情時我便知道這也是條死路,不只是因為他正準備著結婚,更是因為我們都是缺乏安全感的人。
還有一位是一個系上學長,非常多朋友而且還算是紅人吧,我一樣放手的去愛了。認識的當天晚上,彼此都有些微醺的吻在一起,那好像是我第一次知道什麼是真的親吻。後來幾天的晚上,他私訊我說想要來我家,於是我把全身都給了他。就像以辰榛的詩〈你會過得很幸福的〉所言:「畢竟你是這麼好的人,將全世界的燈都替我點上,再親手摔碎所有的光。」學長比我多的那些歲數,大概就是我走不出的緣故。到現在我依然會想到他,想要再好好抱他一次,但是他已經遠離我的生活了。不,應該說一開始我就不在他的生活裡,他有那麼多人喜歡,怎麼還會需要我呢。
這一年半來,我對生活愈來愈沒有把握,好像未來都離我好遠似的。甚至以前會湧現的自殺念頭,都漸漸的被抹殺掉了,因為活著就像死了一樣。我這才明白原來有比憂鬱杯哀傷的事,那便是連憂鬱都不想理你。
自從去了身心科診所,我又多領悟到一件事:一旦開始吃藥之後便回不去了,而且只會愈吃愈多、愈吃愈重。到現在一天七顆的藥丸,成了我還能繼續站起來的動力。(喔對了,這裡岔題譴責一下「小玉」這位人物:我幾乎沒看過他拍的影片,同溫層間對他都是負評,但過年時看到有人轉發就點進去看。不看還好,愈看愈生氣跟焦躁,真正的憂鬱症有多嚴重?怎麼會是拿到頻道上消費的病症?你知道能夠正常行為、不會失眠、沒有食慾等,這對我,或者其他真正的憂鬱症患者來說,是多困難甚至夢寐以求的嗎?這樣的人會紅,實在是不意外公投會輸成那樣。)
(回歸正題)那位男孩的背部全裸的畫面還是歷歷在目,之後好幾次我們也都跟往常一樣互動著。像是我生日時說要辦通霄的唱K,之後早上大家都累了,而他根據原先的計劃說要跟我一起睡覺補眠。我們都睡著了、我們也抱著彼此。還有後來好幾次在教室突然自己靠過來,或是趴在我的身上,嘴上說著「愛你」。然後接著在學妹的IG限時上看到他在撈其他的學妹,或是直接看到他跟學妹出去玩的限時。
我為了忘記那位男孩,我決定在IG上直接隱藏他,接著取消追蹤他。如此我看不到他、他也看不到我。但開學沒幾周他就發現他看不到我的限時了,而我拿不出任何的理由,只說他有時候回覆讓我覺得很煩。可是他沒有一絲的生氣,只是不斷地說「你是不是不愛我了?」而我們唯一共同一起修的選修課成了他會對我說這些話的時候,也是我一定要去面對他的時候。
如今我把酒戒了,控制自己的負面情緒,依然很難受。我想我是太孤獨了。前幾個月我上班到一半,突然覺得人很不舒服,而第一次提早請假回家。平常的一段路我花了三倍的時間走,才終於走到家裡附近的耳鼻喉科,途中出捷運站還跟在宣傳婚姻平權公投的朋友打了招呼。後來進了診間,醫生說要轉院去急診,於是我又自個兒的搭計程車去急診室掛號。好不容易真的看到醫生時,我已經半暈眩昏過去了,但還是有印象打了三根針。那天晚上我在病床上哭了,毫無理由跟徵兆的,護士問我是不是哪裡痛,我卻說不出來是哪裡。
當過了一段日子回來看最初的悸動,又碰巧回憶到 #出櫃台大8752 的回饋文(我很感謝當時有所有回覆我的人,包括留言也是),我發現我一點都沒有進步。 唯一有進步的,大概是文中說的「我也曾意淫自己的同性友人,甚至是很犯罪的想像,但我當然無法實際去做。」
這個很犯罪的想像,我還真的差點就克制不住了。不只是當初第一眼看見那胴體的時候,更是當有一次我其他同性友人來我家,想要我教他做烘焙甜點給他女朋友當生日禮物。那時我手上有很多粒強效型的安眠藥,而且他很不會喝酒,但是我真的做不出來。我想要的性不是這樣,我要的是兩情相悅、幸福洋溢的性愛。自此我除了看了更多小情侶的外流片後,更會直接去找IG或FB看不認識的小情侶曬恩愛,像是發看起來是事前的限時。如此試圖撿起情感流逝中的枯木,燒了給自己溫暖,不敢再奢求甚麼了。
還好不全然只有壞事。對當時抱著男孩時他所彈的蕭邦上癮後,我開始聽了蕭邦的其他曲,甚至舒伯特、柴可夫斯基、巴哈等人我也都聽了好多遍了,到現在突然出現一段曲子我也許還猜得到是誰作的。這大概是我從男孩那得到唯一的好習慣了,當一群人都在瘋電子樂時,我還能保持清靜的聆聽古典,也能不跟風獨立樂團的只聽李佳薇的歌。
這些歲月帶給我的仍舊是幻滅、虛無的命,我很想大聲的喊愛的偉大,卻沒有勇氣做到。最後我看清痛苦是生命的本質外,還去研究什麼是痛苦,而人又為什麼會痛苦,希望能對抗必然的矛盾,讓死亡不只是終點。就像這個世界只會問人要如何快樂,卻從不過問人如何痛苦的;亦或是人要如何愛與被愛,卻不問人要如何不愛與不被愛。男孩啊,你喜歡的神祕學也是有其他道路的,而我們會叉開的。
我想生活就是這樣,死去的不會回來,活著的不會寬容你。
Not as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