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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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友

    人在新竹 研究所在讀 172/69/23/0 想談校園戀愛(一個夢想)
    平時喜歡。。。。看GV算愛好嗎
    好啦還是希望有1哥哥會敲我靴靴!
    不想異地戀 不過台北新竹都ok啦

    czhou488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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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尋人

    那個…我是在前幾天早上社團博覽會的時候拉著同學到GC攤位買手環的人~
    有一個穿無袖的學長,和你對到眼有被你萌到!!想認識你>\\<

    [Not answered]

  • 19 September, 2017 01:12

    #發問

    半經驗文有點長,故先破題請教大家四個問題
    A. 24~28歲(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後)的圈內男生,確確實實想要穩定交往對象的人占幾%?
    B. 分手經驗三次以上,分手理由不外乎說發現男友有偷吃而分手的人,是不是其實他本身也有些問題?
    C. 圈內男生的嘗鮮期不超過三周或三次的嗎?
    D. 圈內男生當下有任何不滿完全不說,回家後才用LINE抱怨一堆,然後假約下次、故意放爛或放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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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白

    #馬來西亞學姐

    大家好,我來自馬來西亞
    會想說在出櫃台大po文是因為有中學的學妹到台大唸書
    其實關注了出櫃台大這麼久,做夢也沒想到喜歡了很久的學妹竟然會考上台大
    我只記得我說過 到台灣唸書也蠻不錯的 那時看你的表情 似乎不太會到台灣唸書 沒想到你不但去了 還被台大錄取 真的很棒 那是一個我遙不可及的世界
    你應該不太可能會關注這個主頁
    只想說 學姐我到現在還喜歡著你
    我知道你之前未讀或已讀 都是一種安靜的拒絕 因為你不好意思當面地拒絕
    其實我真的很希望 可以很直接地被拒絕 那說不定我早就 可以放下你了
    三年前,我有幸遇見你,
    是一種緣分
    如今的我
    不敢打擾你大學的新生活,只希望你好好地過
    我知道 你一定做得到的
    書會念得很順利
    也會在籃球界闖出一片天 當個好裁判
    加油

    nonexistent-field

  • 責任、訊息與隱私保護:探討「提及他人」的貼文

    先講結論:
    1. 我不知道怎樣做比較好,但暫時會先設定「只要舉證自己是文中當事人,就可以要求下架」。
    2. 在價值選擇和空間定性上,我有既定的立場,但歡迎來說服我。一次沒有說服我,不代表我聽不懂人話;你可以準備好再來多試幾遍。
    3. 從公關角度而言,二十幾天後才回應是不可思議地慢。形象早就燒完不知道幾輪了。但這也代表我不是想要用公關手段安撫了事,而是寧可認真研究該怎麼改進。

    稿件中「被提及的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保護的方法,我一直沒有想好。

    我的立場是比較偏向維護言論空間,並讓發表言論的人負起應盡的責任。但我也知道,我同時還能做更多事來照顧不幸遇到麻煩的人。

    我盡力從不同角度思考這些事。這牽涉到出櫃台大的核心價值。例如,要保護的是誰?什麼情況需要保護?如何保護才能避免造成其他的傷害?可能有人覺得我矯情,不想認錯就講一堆廢話。但我必須說我就是做事想要做到周全的人。很多事情不是一刀砍下去就會俐落解決,我想要考慮更多面向。

    過了二十幾天,感謝版友無論是在貼文下留言、私訊或透過匿名表單跟我表達意見,我全部都反覆讀過而且思考很久。我只有一個人,這段時間不夠讓我想好怎麼解決。我會持續思考,也把現有的一些思考脈絡公布出來,希望大家和我一起討論。

    即日起,關於「被提及的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保護」,會依照一份過渡方案處理。這份方案不是盡善盡美,也不是長期措施;遇到困難,也會進行滾動式調整。

    在自由和保護的岔路,雖然還不確定出櫃台大要走往哪個方向,但是我希望這裡是一個我們可以討論的空間。我期待這裡的文化是,我誠實告訴你們我的想法,然後我們來討論。遇到當事人訊息被公開的狀況,換做其他出櫃專頁的編輯,可能就是刪文道歉以後不貼。可是我不喜歡個案處理事情,不喜歡敷衍了事。我要建立機制樹立原則,把是否違規的心證空間縮到最小。我也知道不是每個人都喜歡我的做法,但堅持價值必定會喚起異質性的評價。我能做也願意做的,就是更坦誠而且堅持不懈地和大家溝通。

    今天開始,出櫃台大會把庫存的稿件貼出,未來也正常發文。這些貼文都適用過渡方案的保護措施;也請所有人對這些措施有意見的時候,透過各種方式告訴我。

    聯絡小編的方式——
    ・匿名聯絡表單:http://ntu.lgbt/contact
    ・小編信箱:editor@ntu.lgbt
    ・私訊粉絲專頁
    本事件過去的相關貼文:
    1. https://www.facebook.com/ntulgbt/posts/1892428194306376
    2. https://www.facebook.com/ntulgbt/posts/1899115306970998
    3. https://www.facebook.com/ntulgbt/posts/1896220640593798

  • 出櫃台大說明現行爭議言論政策

    【2017 年 7 月 6 日台北訊】出櫃台大 NTU lgbt(下稱出櫃台大或本站)重視討論空間的自由度高於對個案的保護。基於出櫃台大的自由原則,網站編輯(下稱小編)傾向不主動移除有爭議的稿件,例如可能屬於個人隱私的資訊或歧視言論。根據本站的〈使用條款〉,使用者也了解稿件的內容和張貼或轉貼到粉絲專頁的方式都不代表出櫃台大的立場。

    儘管爭議性貼文或留言保持公開在版面上,可能對於當事人或關係人有所影響,但管制言論(包含篩選、刪文、刪留言)只會讓已存在的誤會留下,再也沒有受到檢討和澄清的機會。出櫃台大相信,透過開放而且有建設性的討論,才有可能排除歧視或釐清不實的指控。

    小編強調,以上說的保留不代表絕不刪除。出櫃台大在三年間已經建立機制,透過常設的判定標準與程序來處理侵權(包含被隱私權)的貼文。小編會依照程序接收 (receive) 刪除請求,並且在需要時與申訴人討論這些貼文是否符合刪除原則。

    同時,小編指出在 Facebook 上的貼文或留言,也必須遵守 Facebook 的〈社群守則〉;版友如果認為 Facebook 上的留言違反〈社群守則〉,可以直接循 Facebook 的機制加以檢舉。出櫃台大依自身的條款與政策營運;這些政策與 Facebook 的〈使用條款〉互動的過程或許不完全融洽,但出櫃台大尊重 Facebook 在其網站有權管理網站上的內容。

    出櫃台大的〈刪除原則〉位於 http://ntu.lgbt/etiquette#unwelcome 。

    新聞聯絡人:出櫃台大小編 editor@ntu.lgbt

  • 螢幕快照 2017-06-12 下午11.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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