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識一年多,第一眼看中他是在某個活動場合,然後通過別人知道,他的名字,加了臉書。
一年之後,鼓起勇氣和他聊天,慢慢的,我們什麼都聊。我們關係很奇妙,他知道我喜歡他,我也知道他喜歡其他人。一直默默在他身邊,幫他處理各種事情,不管是公事還是私事。
日子久了,也開始習慣這樣的生活。身邊朋友都問,沒有想過要進一步發展?我想,現在的情況我已經很滿足。雖然,有些時候很累,看見他和其他男生曖昧,我會吃醋。但,害怕越過了,就會失去一切。很多朋友都說,其實不需要這麼犧牲,可以找其他男生,不需要在為這個男生繼續弄苦自己。我想,應該回到愛的基本意思,愛就是不管發生任何事情,在他身邊就好。#我有故事 #你有時間聽嗎 #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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