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發給不懼別人聲音而反同婚的女同學,
你能勇敢在你所謂挺同同溫層的台大中,
不提到自身的宗教立場,
而發表了理性的文章,
不過或許很多人留言與你爭論,
所以你已經刪除了,
但我仍然覺得你真勇敢,
因為我沒有像你那樣的勇氣,
我也沒有要針對你作批評,
我只是想講我的想法。
雖然我講的模糊到你不可能看到這篇文,
但我沒有勇氣直接發訊息給你,
因為我是你所反對的同性戀婚姻中的同性戀。
我不知道別人怎樣或研究顯示什麼,
但對我來說,
我的性向是天生的,
到了小學高年級、國中階段,
男生討論AV女優、排名班上女同學的長相時,
我發現我對女生的身體沒有興趣,
我喜歡肌肉、長屌,
我喜歡超壯的手、緊身而胸肌形狀明顯的男人,
如果你是異性戀的男生,
看到這兩句話應該會覺得,真噁心,對吧?
但這就是我曾經嘗試在A片中,
逼自己看男優用手玩弄女優陰道的想法。
所以在這之後,
我知道我喜歡男生。
這位同學在他的文章裡提到,
同性戀跟一般人不一樣,
同性戀沒有權利結婚。
我忘記你精準使用的字眼為何,
不過看到這句話其實我有點難過,
我因為我天生的特質,
而比起你們沒有這個特質的人,
少了一些權利。
我上過很多心理輔導的課,
每堂課都提到,
一個心情低落的人必須先相信這些事情不是自己的錯。
但我到底該怪誰呢?我天生如此。
希望這樣能讓你理解,
為什麼我覺得,
「你認為我沒有權利結婚這件事」
對我來說是一種歧視。
人不會因為他是左撇子或者是單眼皮而不能結婚,
但因為我是同性戀所以我不能結婚。
你在文章裡提到,
希望挺同的人能站在反同的人的角度思考,
而不是一味強加觀念在反同者身上。
我記得留言中有另一個同學提到,
同性戀就如你的狀況一樣,
不敢發表自己的意見,
深怕一出聲便被指責。
沒有責怪的意味,
但也希望你能站在我們這些缺陷者的角度想想,
我們看到你們這些言論時有多無助。
如果看這篇文章的人,
很不可思議的透過這篇文章知道我是誰,
麻煩你別跟我問起這件事,
也別告訴任何人,
就算在我國中二年級,
我就知道自己是同性戀,
但過了六、七年,
我仍然不想接受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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