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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問各位,以下兩種情況選一個,並且將答案藏在心中。(提示:這不是魔術)
a)可以得到性愛(That’s right)
b)可以同時得到性愛和錢錢(Even better)

(這真的不是魔術)
(差不多想好了吧)
(念社會系的應該猜到這是trick question,經濟系的應該已經知道這是甚麼)

(假設)選a的背後的涵義,是主動上網約泡之類的活動;選b的背後是主動去特種行業報到。你/妳會怎麼選?應該(直覺上)會改選a吧?為何?
所以……在網路上約的多數人的價值比一個性工作業者低(?)在做同樣的事情之下,前者收不到一毛錢,可能還得分攤租房間的費用、得病的風險以及找人的時間(想想一下自己花多久時間在網路上約)。如果是性工作業者,至少會有基本薪水(暫時不討論是暫時打工還是固定職業),房間品質會稍微有保障(企業要招攬客人需要的布置或提供收費的’玩具’),不得病的機率會較高(確保員工的重複使用性高)(商業上這叫repeat business)/得病了也至少有經錢賠償(企業會盡量避免,但壁免不了也布希傷害到企業形象),自己也不用大費周昭地找人。如果可以忍著怒氣看到這裡,我並不是來物化人的,只是同樣的行為,一個明顯比另一個好多,是那些動機可以每周讓那麼多人選擇a ?如果真的是因為道德議題,當初就不應該上網約泡吧?

想像一下,如果你今天和別人同時工作8小時,你拿不到薪水別人卻拿的到,不是’不公平’嗎?(雖然說社會本身沒有想像中公平)(我不是社會系的)

我不是要支持性行業,也不是刻意忽略人其實沒想像中那麼理性,不過就因為如此生活才會有趣。(我不是念哲學系)以下留言歡迎討論個人意見。
(P.S.在美國的話特種行業中女性有病的機率是3%左右。男生的話………………..還是注意一下衛生習慣會比較好)(我不是念統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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